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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潮能源陷哈密困局:参股合盛源公司被指抽逃资金

发布时间:2019/4/26 23:30:00

新京报讯(首席记者 赵毅波)新潮能源在新疆哈密的一笔投资持续发酵。

4月26日,新潮能源发布关于计提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对投资哈密合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计提减值准备,金额达6亿元。

新潮能源表示,公司有权要求深圳 市华瑞矿业有限公司、张国玺、石永兵三方对公司认购的上述股权进行收购,但 上述三方至今未履行收购股权的义务。目前雅西铁矿已经关停,矿山设备已经拆 除。公司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相关责任人根据协议的约定支付股权收购款。

截至目前,该案件尚未结案,也未查询到各被告是否存 在可以冻结查封的有一定变现价值的银行存款、房产或有价证券等财产,轮候冻 结和冻结了部分投资权益,但投资权益的价值不明。鉴于以上情况,管理层 认为该笔投资款收回的可能性非常小。公司拟对该投资单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6 亿元,计入 2018 年度资产减值损失。

早在2016 年 12 月,新潮能源投资 6 亿元参股哈密合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盛源公司”)。然而到2018年,哈密合盛源公司自身已陷入困境。

2018年6月,华夏时报报道称,哈密合盛源旗下的雅西铁矿因位于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已被当地政府彻底关停,而其采矿权证也已经于去年底遭注销。而在此前,新潮能源称曾称雅西铁矿“寿命10年、年度净利4.18亿以上”。

4月26日,新京报记者查阅最高法院执行信息平台看到,哈密合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

业务困境之外,哈密合盛源被指抽逃资金。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2018年5月,新潮能源公告称,公司多个账户在公司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冻结部分资金。公司代理律师新疆君始律师事务所与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28日对公司基本账户解除了冻结。

2018年7月,新潮能源再发公告,公司财务人员发现公司基本账户再次被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冻结部分资金。

2018年12月,新京报独家报道,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院是哈密市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36057.05元”,发布时间2018年12月6日。

彼时,新潮能源方面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此事与哈密参股公司有关。公司已提出异议之诉,还在审理过程中。

“目前来看,我们的判断是没有什么问题,我们的出资都是实的,也没有抽逃资金的行为。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我们是觉得没有法律责任”,新潮能源方面表示。

今年2月,新潮能源公告,近日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2018)新2201民初2435号】民事判决书,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

新潮能源表示,公司正在积极准备上诉,并考虑同时采取其他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4月26日,新潮能源披露2018年报称,截至报告日,本案尚处于二审程序中。

据新京报记者此前看到的哈密市伊州区法院作出的(2018)新2201民初2435号判决书显示,合盛源公司有抽逃资金行为,限定原告新潮能源在7日内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侦查手段排出其嫌疑,原告新潮能源不同意报案。

今年4月17日,新潮能源回复新京报记者称,目前我司哈密案件正处于诉讼程序中,因此现阶段不方便对外透露过多诉讼细节问题。公司管理层会尽全力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有人士2018年11月在人民网地方政府领导留言板给哈密市委书记留言称,哈密合盛源矿业有限公司整体欠债权人几千万,欠工资部分大约有300多万。此外,法院执行中发现哈密合盛源公司有一笔4.2个亿的资金转入北京两个空壳公司,此行为涉嫌公司抽逃出资。

对此,中共哈密市委办公室回复称,伊州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核实哈密合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伊州区人民法院裁定追加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查扣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账户资金两千多万元。

中共哈密市委办公室此前表示,新潮能源不服法院执行裁定,先后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民事纠纷,要求撤销执行裁定。目前,伊州区人民法院已审查立案并开庭审理,将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

二审结果未出之际,哈密参股公司对新潮能源带给的困扰仍在继续。

今年3月30日,新潮能源公告,由于未及时披露参股公司合盛源核心资产关停事项,公司收到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发给公司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2号《关于对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黄万珍、卢绍杰、胡广军、何再权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山东监管局对新潮能源表示,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时任公司 董事长黄万珍、卢绍杰,时任总经理胡广军,时任董事会秘书何再权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3月11日晚间,新潮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无法按期归还6.5亿元募集资金。新潮能源表示,鉴于公司目前境内资金不足以归还募集资金,且目前公司境内融资困难;同时公司境内募集资金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存在归还后的募集资金被冻结或划转的风险。

新潮能源称, 公司现任董事会和管理层一直在积极地探讨解决上述募集资金问题的方法,公司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新增银行授信、盘活境内存量资产;积极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和诉讼案件妥善解决等方式,尽快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据公开资料介绍,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始建于1985年,1996年上市。2014年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成立后,将公司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定位于海外石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及销售,同时将现有资产逐步予以剥离。经过近几年的战略调整,公司主业已从原来的房地产、建筑安装、电缆等传统产业转型至石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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